发布时间:2024-04-30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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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提交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般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署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
5.依法招标发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需提供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原件一份。
8.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建设单位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按照规定委托工程监理的,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开户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和履约担保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或能够证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
11、白城市基础建设项目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经开区财政局、原件)
12、经开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市规划局、原件)
1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市劳动监察部门、原件)
注:原件进行核对后返还申请单位,复印件备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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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周立辉
复审:武晶
终审:张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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